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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公共建筑集中空调工程设计能效比限值暂行规定的通知

  3.0.2 空调工程夏季工况设计能效比(DEER)应按下式计算。
  DEER=∑CL/∑N
  式中: DEER--空调工程设计能效比,单位为W/W;
  ∑CL--空调工程设计总冷负荷,单位为kW;
  ∑N--空调工程设计耗功率,单位为kW。
  ∑N=N1+N2+N3+N4+N5
  N1--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冷水(热泵)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在额定制冷工况下输入电功率之和,单位为kW;
  N2--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额定制冷工况下单位时间燃料耗量的折算电功率、燃烧系统风机及溶液泵配用电机铭牌功率之和,单位为kW;
  N3--冷却水泵、冷却塔风机配用电机的铭牌功率之和,单位为kW;
  N4--冷冻水泵配用电机的铭牌功率之和,单位为kW;
  N5--空调系统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所含风机及空调系统配置的其他风机的配用电机铭牌功率,以及风机盘管的铭牌输入功率之和,单位为kW。
  3.0.3 单位时间燃料耗量应按下式折算成电功率:
  柴油:1 kg/h =3.64kW
  天然气:1 N立方米/h =3.33 kW
  4 空调工程冷量输配系统设计能效比限值
  4.0.1 公共建筑的空调工程设计应计算空调工程冷量输配系统设计能效比(SEER)。空调工程冷量输配系统设计能效比(SEER)应大于等于16.13 W/W。
  4.0.2 空调工程冷量输配系统设计能效比(SEER)应按下式计算。
  SEER=∑CL/∑Ns
  式中: SEER--空调工程冷量输配设计能效比,单位为W/W;
  ∑Ns--空调工程冷量输配系统设计耗功率,单位为kW。
  ∑Ns=N4+N5,符号意义同3.0.2条。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我国建筑用能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27.6%,并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用建筑中,公共建筑数量少但耗能量大。公共建筑的空调能耗约占其全年能耗的50%~60%,提高空调工程的能效比,是实现公共建筑节能的关键。
  1.0.2 许多公共建筑除在施工图设计进行空调工程设计外,也会在装修时(含重新装修)进行空调工程设计,所以本条将进行装修的公共建筑也包含在内。
  1.0.3 公共建筑空调工程设计普遍存在的制冷机、水泵、风机等设备容量配置偏大的现象是导致其运行能效比不高的首要原因。2006年,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大学在中国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重庆医药设计院、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支持下,对重庆市主要甲级设计院近3年设计的89项公共建筑空调工程设计进行了调查分析。调查结果表明,仅控制主机的能效比和局部的技术参数还不能有效控制整个空调工程的节能设计水平。分析发现“空调工程设计能效比”能全面反映整个空调工程的节能设计水平,故提出重庆市公共建筑用“空调工程设计能效比限值”作为节能设计的控制性指标之一。另一方面,为给运行节能打下良好的基础,还需控制“冷量输配系统设计能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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