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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灭鼠效果和控制早春蚊虫工作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灭鼠效果和控制早春蚊虫工作检查的通知
(沪爱卫办[2007]31号)


各区、县爱卫办:
  根据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让虫害远离生活”活动的总体要求和2007年上海市爱卫会办公室工作计划及2007年上海市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点,现定于5月16日对本市春季灭鼠效果和控制早春蚊虫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16日一天(崇明县另行安排)。
  二、检查方法与范围:
  全市所有街道镇同时开展,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实事求是,如实反映现状。
  三、检查内容及样本量:
  (一)灭鼠工作
  1、检查样本量:每个街道抽查农贸集市1个;大型超市和便利店各1个;中小饭店10家;小区2个(新、旧各1);医院、商务楼、学校、机关、企业各1家。
  2、检查内容与方法:目测法检查室内外鼠征和重点部位防鼠设施,具体检查方法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鼠害与卫生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第1部分:鼠害防治》实施。
  (二)灭蚊工作:现场重点检查诱蚊缸设置和柳条鱼养殖情况。
  四、检查人员:
  按被查区实际街道数组织人员,每2人一组检查1个街道。
  五、队伍组成:
  由各区爱卫办组织专业人员联合区县CDC专业技术人员,分别进行循环检查(见附表)。
  六、检查要求:
  1、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形式进行,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检查情况;
  2、严格检查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
  3、被查区准备检查用车及检查工具。
  4、本次检查不要求被查区汇报工作,不当场反馈检查结果,检查结果由市爱卫办统一汇总后反馈。
  5、检查队员午餐自行解决由检查区负责,被检查区不负担检查队员午餐。

  附:2007年上海市春季灭鼠效果、灭蚊虫工作检查安排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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