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完整规范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制度体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精神,市安监局将抓紧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救援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培训教育等配套制度,尽快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制度体系。各区(县)、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
  (一)依据《天津市安全生产“十一五”专项规划》,全市要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尽快形成以企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基础,以政府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以专家为技术支撑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十一五”期间组建10支市级专业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组织各有关部门编制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开展上下联动、区域合作研究。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国资委《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二)加强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数据查询、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专家库体系,实现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与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国家级应急救援(天津)基地以及骨干应急救援队伍间的信息共享。
  (三)加强各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自身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重视应急救援队伍自身建设,一方面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奉献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养成勤勉敬业、雷厉风行、尊重科学、敢打硬仗的作风;另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与训练,提高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同时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积极争得地方政府的支持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管理、专业设备的购置和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应急费用,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