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围绕天津市安全生产“十一五”专项规划,加快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及应急管理体系、队伍、装备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建设,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指挥体系和点面结合、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运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共享网络和科学预警体系;形成覆盖市、各区(县)、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政策体系;建设天津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和市、区二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10支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装备维护、补充、更新和资金保障,不断提高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和措施;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三、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
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天津市安全生产“十一五”专项规划》确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工程要求,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职责。完成区(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做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
(一)争取2007年6月底“天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挂牌并正式开展工作。
(二)整体推进区(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的建设工作,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完成区(县)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工作,到2008年底建成市、区(县)两级应急体系。
(三)加强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及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间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合力。要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协调作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
四、完善我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