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民营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7.知名品牌建设200分。当年每新增一个省级名牌、著名商标和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记30分,每新增一个国家级名牌、驰名商标记100分,新增一个国家级冠名产业或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记100分(以证书和文件为准);
  8.产业集群建设100分。每建成一个特色产业乡镇记10分,建成一个特色产业强乡镇和特色产业小区各记30分;
  考核得分以最高值为基数,即最高得满分,其余按比例降分。
  (二)特色产业乡镇考核
  1.工商税收2000万元以上或人均500元以上(国税占40%以上),当年增幅不低于20%;
  2.特色产业(指能代表本乡镇的单项特色,下同)企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40%以上(落实到企业);
  3.特色产业规模以上企业5家以上;
  4.当年新增特色产业规模以上企业1家以上;
  5.建有市里认定的特色产业小区;
  6.有当年省级以上认定的特色产业品牌称号。
  具备第1、2个条件,同时具备其他条件中的2个,认定为特色产业乡镇;具备第1、2、5个条件,同时具备其他条件中的2个条件,认定为特色产业强乡镇。
  (三)特色产业小区考核
  1.有结合新农村建设县以上(含县)部门的正规化设计,路、电、水通,总面积不低于200亩;
  2.入区企业总户数20家以上;
  3.入区单项特色企业占入区企业总户数的60%以上;
  4.区内特色产业规模以上企业2家以上;
  5.区内特色产业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
  6.区内特色产业上缴税金占小区上缴税金的60%以上。
  具备第1、2个条件,同时具备其他条件中3个条件,认定为特色产业小区。
  (四)成长型骨干民营企业考核
  总分100分,按得分多少排序,考核计分方法如下:
  1.考核范围:列入100家骨干成长型的民营企业。
  2.考核内容(1)固定资产新增投资20%以上10分;(2)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10分;(3)上交税金80分(以比上年增加为前提,最高者得满分);(4)品牌建设加分。当年被批准为省级技术中心、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以证书为准)的企业每项加5分,国家级每项加10分。
  按总得分排出名次,前50名认定为“德州市最具成长型民营企业”。
  四、组织领导
  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民经委负责收集数据、初步审查、综合计算考核结果等具体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