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本部门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具体操作详见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用户手册高级管理员篇。
涉及实行限额推荐的计划,常年受理工作由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完成。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在初评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我厅规定的限额推荐项目数,在6月30日前择优统一推荐。各单位限额推荐项目数将于5月中旬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科技计划面上项目说明中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推荐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应当严格审查本单位科技人员申报的项目,并对报送项目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加以承诺。各类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归口管理。
项目申请人网络申报提交后,应同时将纸质申请表和可行性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给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将申请表和汇总表推荐上报我厅。纸质申请表要求签署审核并盖章。汇总表请按计划类别分类汇总、排序,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出生年月、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7栏,上报时须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直接采用纸质申报的,按业务管理处(室、局)规定要求(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科技计划-计划体系中相关计划的说明)报送材料。
(四)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网络申报受理每日24小时进行。
报送我厅科技项目的纸质申请表和汇总表受理时间为每周四下午2:00-5:30。
项目受理单位联系电话:0571-85214237。
科技厅各业务处联系咨询电话:
综合计划处:0571-87054019、87054020、87054021。
人事处:0571-87054018、87054002、87054016。
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0571-87054024、87054025、87054026。
农业与农村科技处:0571-87054057、87054022、87054033。
社会发展科技处:0571-87054693、87054034、87054105。
政策法规处:0571-87054028、87054032。
对外科技合作处:0571-87054042、87054043、87054044。
成果与技术市场处:0571-87054045、87054047、87054041。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0571-87054027、87054036、85159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