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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申报2007年度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申报2007年度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浙科发计[2007]39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和“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积极鼓励和引导我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学技术研发活动,提高科技计划实施的组织程度,经研究决定,正式启动2007年度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了更好地做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以下10类省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从今年开始,试行网上申报、常年受理的项目申报受理制度。省级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将于2007年2月28日正式开通。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具体事项见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www.zjnsf.net)。

  科技计划面上项目(包括工业科技项目、农业科技项目、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

  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重点、重大项目;

  国内科技合作与成果引进转化项目;

  国际科技合作与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项目;

  863计划成果与浙江民营科技企业对接项目;

  长三角重大科技攻关计划;

  钱江人才计划和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科研院所专项项目;

  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

  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火炬计划项目、星火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等项目也实行常年申报受理制度。由于在线申报系统尚不完善,申报仍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要求,采用纸质方式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围绕《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和“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规定的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目标进行申报,不再另行下达申报指南。各类科技计划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定位、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材料要求以及项目申报的办理程序,参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jinfo.gov.cn)科技计划-计划体系中相关计划的说明。如需进一步了解各类计划申报的有关具体事宜,可向我厅综合计划处或相关业务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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