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我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政办〔2007〕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昆明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昆明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二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培训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倍增效应,根据劳动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促进就业为目的,综合实施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创业培训对于就业的促进作用,不断改善创业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创业培训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许 云(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何 波(市政府市长助理)
罗朝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天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冰晶(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徐 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傅晋利(市工商局副局长)
邓翰武(市地税局副局长)
窦文正(市国税局副调研员)
常荣华(共青团昆明市委副书记)
字 军(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