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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我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我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政办〔2007〕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昆明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昆明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二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培训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倍增效应,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促进就业为目的,综合实施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创业培训对于就业的促进作用,不断改善创业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创业培训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许 云(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何 波(市政府市长助理)

      罗朝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天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冰晶(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徐 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傅晋利(市工商局副局长)

      邓翰武(市地税局副局长)

      窦文正(市国税局副调研员)

      常荣华(共青团昆明市委副书记)

      字 军(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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