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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市府办转发芜湖银监分局关于推动银行业机构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完善小企业贷款考核激励制度。市银监分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经委重新修订《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将小企业贷款净增额和小企业贷款净增额占当年全部新增贷款的比重纳入到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年末依据检查考核结果,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二、建立和完善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

  (一)建立高效的小企业贷款审批机制。各银行业机构要根据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建立和完善小企业的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办法,简化小企业贷款业务中的审批程序,减少贷款审批层次。有条件的银行业机构要根据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整合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实行独立审批人制度,落实限时服务制度。每笔贷款最多实行两级审批,在同意受理并完成贷前调查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对是否批准贷款给予明确答复;同意发放贷款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放款手续。

  (二)建立科学的小企业贷款风险定价管理办法。各银行业机构要在建立相对完整的资产风险识别、计量、分析、预警和控制机制的基础上,准确测算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规模小企业的风险特征和水平,结合资金成本、风险成本、营运成本、税负成本、目标收益及市场竞争等各项因素,科学确定和调整小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以有效覆盖小企业贷款风险。

  (三)建立独立的小企业贷款核算机制。各银行业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小企业金融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和台账,对小企业贷款实行独立核算,准确统计分析小企业各项业务的收益和成本,为科学风险定价和小企业信贷人员考核提供依据。

  (四)建立专业化的小企业贷款培训机制。各银行业机构要结合“六项机制”建设要求,采取以会代训、专家授课、实地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小企业贷款管理人员在小企业财务、审计、法律、信贷业务规范操作及产品创新方面的培训工作,每年对小企业贷款管理人员的培训不少于7个工作日。要制定小企业贷款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定期对小企业贷款管理人员进行资格认定考核,淘汰不合格者,并从后备人员中择优补充。

  (五)进一步完善小企业贷款激励约束机制。各银行业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小企业信贷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及小企业信贷问责免责办法,在收入方面应强调与其业务量、效益和贷款质量等综合绩效指标挂钩,上不封顶。做到权责匹配、奖惩分明,以充分调动小企业信贷人员积极性,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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