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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环发[2007]6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实施方案。

  2、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企业信用信息建设目录(略)。

  二00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实施方案

  为圆满完成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企业信用信息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局长隋川成同志任组长,办公室主任雷毅、规划财务处处长王华俊、办公室副主任张德良和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侯定元、省环境信息中心科员曾铮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任务区分。由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省环境信息中心负责主办和技术保障,各市(州)环保局和机关规划与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科技标准监测管理处、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处、工业污染控制监督管理处、城市污染控制监督管理处、农村污染控制监督管理处、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及省环境监察总队、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具体承办。

  三、内容时限。全省环保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内容见附件2。2007年2月15日前,各单位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企业信用信息目录”的内容,对本单位2005年以来的情况进行清理、统计后,上报省环境信息中心。机关和直属单位报送的企业信用信息范围只包括本级所掌握的情况;各市(州)报送的企业信用信息范围包括本级和县(市、区)级的工作情况。

  四、工作制度。建立一事一报、月报和审查报送、情况通报制度。

  (一)一事一报制度。即:从2007年2月1日起,各单位对“企业信用信息目录”中的内容,每进行完一项工作就上报一项,做到一事一报,随时上报、随时更新、随时发布。

  (二)月报制度。即:从2007年2月1日起,各单位对“企业信用信息目录”中的内容,对上个月完成的工作事项,没有一事一报的,在每月5日前集中清理上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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