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环境优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政办〔2007〕54号)
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2007年环境优美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环境优美工程,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2007年环境优美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07年“六项文明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昆办通〔2007〕10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环境优美工程实施方案。
一、综合整治入城口环境
启动东南入城口石虎关立交桥--昆石高速公路小喜村收费站及昆玉高速公路昆明收费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道路全长9公里(含昆玉路2.35公里)。道路两侧规划控制范围为50米,不能按照50米控制的尽可能扩大范围,一期首先实施20米景观绿化工程及照明系统。市建设局负责入城口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市规划局负责违章临时建筑的拆除工作。市园林绿化局负责绿化方案的制定和报批工作。路权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分别由昆石和昆玉高速公路公司负责组织拆迁和绿化,路权外的征地拆迁工作分别由官渡区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官渡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园林绿化局。
二、开展城中村卫生整治
完善城中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保洁制度,杜绝“六乱”现象(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完善除四害综合防制措施,规范“七小”行业(小餐馆、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等行业)管理,综合整治城中村卫生,使未进行拆迁改造的城中村基本形成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年内完成178个城中村的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爱卫办。
三、加强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