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川环发[2007]54号)
各市(州)环保局:
经省政府审查批准,现将《四川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四月十七日
四川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 报 批 稿 )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二○○七年三月)
目 录
一、“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 “十五”期间环保工作主要进展
(二) 四川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二、“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结构性污染依然存在
(二)城市化进程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三)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不容忽视
(四)生态保护与恢复任务艰巨
(五)农村环境问题日趋突出
(六)核安全与辐射环境安全应引起重视
(七)过去未引起重视的环境问题逐渐体现
(八)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任务繁重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总体目标
(四)环境保护重点指标
四、“十一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一)工业污染防治
(二)城市环境保护
(三)农村环境保护
(四)重点流域环境保护
(五)饮用水源保护
(六)酸雨污染防治
(七)生态保护与恢复
(八)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
(九)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五、“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一)重大工程项目
(二)投资分析
(三)资金筹措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环保工作新机制
(二)健全环保法规及标准体系,强化执法手段
(三)强化监管力度,提高环保准入门槛
(四)加强宏观调控与发挥市场机制,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五)加快体制创新,增加环保投入
(六)加快科技创新,增强环境保护技术手段
(七)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公众广泛参与社会氛围
(八)拓展开放领域,扩大国内、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七、规划实施与考核
附表:
1、 2010年全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表(附表1)
2、 规划项目汇总表(附表2)
3、 “十一五”期间规划环保系统能力建设项目(附表3)
4、 “十一五”期间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附表4)
5、 “十一五”期间规划城市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附表5)
6、 “十一五”期间规划饮用水源保护与建设项目(附表6)
7、 “十一五”期间规划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附表7)
8、 “十一五”期间规划生态保护项目(附表8)
9、 “十一五”期间规划矿山及水电开发区迹地生态恢复工程项目(附表9)
10、 “十一五”期间规划工业污染防治项目(附表10)
11、 “十一五”期间规划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示范项目(附表11)
12、 “十一五”期间规划危险废物及医疗垃圾处置建设项目(附表12)
13、 “十一五”期间规划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项目(附表13)
前 言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进一步推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建成“西部经济强省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努力实现新跨越”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
本规划在总结“十五”期间我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明确我省“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确定“十一五”工作的重点任务,提出规划保障措施,是指导我省“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以“还三江清水,建生态四川”为核心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调整产业结构、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为主线,加快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三个转变”,切实抓好工业污染源、农村污染源和城市污染源的整治,突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确保人民饮水安全。依靠观念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方法创新,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破解发展难题。制订并组织实施本规划,对推动我省创建发展集约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及生态省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 “十五”期间环保工作主要进展
“十五”期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围绕“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战略部署,全面认真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开展环境与生态保护工作,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省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全省生态与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
1、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战略逐步深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提出“三治一保五落实”的总体要求。先后下发了《四川省各市州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办法》、《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工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等决议,将环保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年度目标考核。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开展试点、培育典型以及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检查等工作,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
2、环境法制进一步健全,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我省先后出台了《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分级管理规定》、《四川省环保局行政执法重大事项监督管理规定》、《四川省环保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环保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
四川省环境污染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多部法规文件,狠抓执法培训和“四五”普法的落实。各级人大对环境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联合开展了多项环境执法行动。环境监察机构强化对排污企业的执法检查和现场监察,有效防止了环境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3、环保投入不断加大,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进一步控制
各级政府在工业污染源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方面不断加大投入,我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进一步控制,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从2000年的97万吨下降到2005年的78万吨,减少了30%;烟尘排放总量从85.6万吨下降到 79.2万吨,减少了7%;工业粉尘排放量从的56万吨下降到38.4万吨,减少了31%;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从407万吨下降到116万吨,减少了71%。
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生态环境建设取得进展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大,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成都、绵阳成为中西部地区第一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05年,25%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酸雨的比例有所下降。截止2005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25座,处理能力181.3万m3/d,生活污水处理率23.4%;投入的运行生活垃圾处理场(厂)40座,在建33座,生活垃圾处理率58.3%。
生态保护与建设并进,自然保护区在全国名列前茅。到2005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28.98%,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63个,占幅员面积的16.2%,85%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各级风景名胜区112个,森林公园85个、地质公园12个。建立了若尔盖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等8个生态功能保护区,占国土面积3.52%。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三千多平方公里。
5、重点流域治理初见成效,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稳步推进
《四川省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四川省岷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得到省政府批准并颁布实施。完成了《嘉陵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规划》、《重点小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全省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测算》等的编制,水污染防治工作实现了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总量控制转变。通过流域综合整治,“三江”流域水质明显好转,五大水系水质总体上保持稳定,主要出川断面以Ⅰ、Ⅱ类水质为主。2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19个实现全部达标。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控制稳步推进,重大危险源得到妥善处置。编制了《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积极推进21个市州医疗垃圾集中处理中心和成都、攀枝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泸州市800吨废硫酸和12万吨铬渣得到安全处置。
6、环境科研投入不断加大,环保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完成了“四川省重点城市大气环境容量核算”、“长江上游流域污染总量控制及防治对策研究”、“若尔盖高原退化湿地恢复和重建研究”等599项环保科研课题,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高效污泥脱水机”、“垃圾自动复合分选机”等13个环保科技项目获得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立项资助。参加制定了《清洁生产标准─制革行业(猪轻革)》(HJ/T127-2003)等国家环保行业标准。
7、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得到加强,监测水平不断提高
环境监测、监察、宣教现代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成立了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和环境监察总队,19个市州成立了环境监察支队,96个县(市、区)成立了环境监察大队。建成了500个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省环保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能力得到提高,与总局的卫星通讯和机要文件加密传输投入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