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围绕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粤府[2005]1号)和《江门市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分别启动旅游业、房地产业、文化产业、居民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产业的相关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实施工作。
上述工作由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房产局、市文广新局、相应的行业协会共同承担。
(九)建立江门市技术标准评审专家库。以我市现有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TC/SC)委员为基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中发掘和培养标准化方面的人才,建立江门市支柱产业、特色行业技术标准评审专家库和江门市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专家库。
上述工作由市质监局承担。
(十)建立人才培训和交流合作机制,创造良好的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资源环境。
1、建立标准化人才培训机制。各市(区)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企业、中介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为企业培养实干型的标准化技术人才,建立标准化专业队伍。
2、加强指导,促进联合。依托行业协会、专业镇、产业集群区域引导同行业者增进交流和合作。逐步在条件成熟的行业中建立标准联盟,在此基础上研制体现江门特点和优势的联盟标准。
3、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加强对外交流,积极参加国际、国内的标准化活动,在参与标准化活动中吸收经验、提高自己。建立与相关行业特别是摩托车、纺织、金属制品、造纸、食品、家电、建材等支柱产业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乃至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沟通、合作渠道。
上述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各行业协会共同承担。
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江门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江门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各一位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成员包括市财政局、市经贸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外经贸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负责人等,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共同负责技术标准战略实施的总体推进工作,协调并处理战略实施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技术标准“通报制度”、“信息沟通制度”和“进出口安全制度”等。充分调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中介机构等社会各方的积极性,联合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各市(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推动本级的技术标准战略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