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年-2007年)》。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抓住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强行政和司法保护,健全完善保护制度,遏制连续侵权和群体性侵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新、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启动新一轮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集中行动,重点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大对假冒、仿冒注册商标和包装装潢案件的查处,有效遏制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行为,加大专利侵权及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整治力度。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办法,加强进出口环节和各类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三)加强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全市保护知识产权重点企业联系制度,选择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加强重点保护。
(四)强化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面向各区(市)经贸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市内知识产权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增强自我保护和应对能力。以“4 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为重点,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三、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一)严厉打击和查禁传销活动。把打击传销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完善以基层工商所、派出所和居委会、村委会为基础的“打控防”体系,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建立主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案件移送机制,形成全社会治理传销的合力。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加大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地区的整治力度,严查大案要案,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严惩首恶和骨干分子。
(二)深入整治虚假违法宣传广告及其他形式的虚假宣传。重点整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农资等类别广告,着力打击假借特许加盟、投资招商等名目和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手段,开展商品、服务促销等领域的涉众型欺诈行为。加强广告动态监测,完善广告企业信用监管制度、违法广告主体市场退出制度,净化重点媒体、重点领域广告市场秩序。实施
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完善内部审查制度,探讨建立媒体单位违法责任人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