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7〕3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17号)精神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影响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领域,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全市市场经济秩序持续进一步好转,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强化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秩序,加强餐饮业管理,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进监督责任、现代流通、安全信息“三网”建设,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抓好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农村食品专业乡、专业村以及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建设。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规范评价考核程序,细化评价考核标准,以评促管,推动食品安全工作上水平、上档次。
(三)强化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建设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开展食品安全调查分析与风险评估,对各种食品安全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和预警,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努力做到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早预防、早发现、早分析、早处理。
(四)整治药品市场秩序。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假劣药品,取缔制假窝点,查处违法经营,进一步遏制药品违法案件的发生。开展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等专项检查,完善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提高农村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加强药品经营许可监管,推进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实施GMP、GSP认证,规范药品生产和经营行为。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强化医疗机构用药监管。加强药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提高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