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街道规范化管理活动。五区一市、枣庄高新区城区各选择1-2条主干道为试点,以街道两侧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协调,无乱搭乱建现象,沿街店铺进店经营、无店外经营现象,街道两侧及道路交口20米以内无乱喷乱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堆乱扔、占道经营现象,以及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等为标准,进行街道规范化管理。认真制定街道规范化管理长远规划,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精心组织实施。
(四)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宣传教育。以《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深入基层,通过法律咨询、典型案例宣传等简单直观和通俗易懂的形式,有效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遵纪守法、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投入机制,凡属政府事权范围内的事项,特别是基层执法业务经费要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户外广告管理模式,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实行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试行将“野广告”治理逐步推向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在基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成立治安办公室或治安大(中)队,充实执法力量。主动研究分析城市管理领域中妨碍执法或暴力抗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六)抓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基层所队负责人。要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配备标准,充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基层装备建设,把装备向一线倾斜。建立工作人员下基层的激励机制,提高一线基层人员所占比例,把力量向基层延伸。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培训网络,建立培训、集训为主要形式的大练兵工作机制,增强整体素质。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从现在起至3月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开展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义、任务和目标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4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推动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