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意见
(穗府[2007]12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大行政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市政府决定进行集中政务服务改革,整合资源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目的是优化政务运作机制,创新政务管理服务模式,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广州和谐社会和现代化大都市建设。

  (一)基本原则。

  1.集中办理。将分散在市政府各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配套服务事项集中,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对外提供“一站式”办公,推行“一条龙”服务。

  2.统一管理。统一规范受理办理,统一实施目标管理,统一进行协调督办。

  3.公开透明。实行政务公开,构建公正、透明、廉洁的政务运作机制。

  4.信息共享。推行电子政务,依托市统一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加快政府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利用,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5.便民高效。整合政务流程,缩短审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为市民和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二)基本目标。

  构建政务受理、投资服务和政务信息3大政务服务系统,具备注册登记、固定资产投资、贸易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投资服务和效能监察6大功能,形成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枢纽和市与区(县级市)两级紧密联动、资源共享、运作规范、管理科学、廉洁高效的新型政务管理服务体系。

  二、基本内容

  (一)建设统一集中的政务受理系统。

  1.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全市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许可和相关配套服务事务进行统一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

  2.凡属于市级审批管理权限、涉及投资经营类的行政许可和相关配套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