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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07年全市工业经济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07年全市工业经济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漯政办[2007]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4月6日,我市召开了全市工业大会,会议对2007年工业经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曹存正同志在全市工业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对2007年全市工业经济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具体意见,精心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量化任务,明确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落实情况务于每季度末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工业经济等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1.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5%以上。重点工业企业销售收入650亿元以上,增长25%以上;90个重大工业项目完成投资8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利用市外资金增长30%以上,着力引进、落地一批重大投资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实施“重点工业超千亿计划”,力争培育出年销售收入超270亿元的企业1家、超30亿元的企业3家、超10亿元的企业8家,使重点企业销售收入达到650亿元。至“十一五”末,重点企业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25%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大项目办、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对重点培育企业,在项目审批、名牌创建、培育上市及土地、电力、运力、燃气、资金等生产要素供应调配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优先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供电公司、火车站
  4.召开培育上市企业工作会议和名牌创建工作会议,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引导鼓励支持企业上市和品牌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
  5.召开全市出口工作表彰座谈会和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市财政拿出5000万元资金支持重点培育企业上项目、搞技改、创名牌、备上市。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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