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协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由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职责分工,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探索实施工作的模式、机制,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
责任部门的职责是: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沟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其他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作出应有的贡献。各县区政府要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区政府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山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加大教育经费、科普经费和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承担的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要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强化队伍建设。要注重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科学课教师、科技传播媒介的采编人员及相关科普设施的辅导员等专业队伍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以及离退休科技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