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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得到严格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强化验收管理,加大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的监察力度,有效地制止了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未经验收而投产运行的违法行为。
  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公民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十五”期间,我市利用各种宣传渠道,从提高公民环境意识和大力普及环保科学知识入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相继开展了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关注我们的生命之水”、“保护生命之水”等为主题的“漯河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开展了《保护生态环境,共创美好家园》、“漯河市环境保护知识电视大赛”、“环保杯”青少年儿童书画大赛等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了“绿色”系列创建活动,表彰命名“绿色学校”34所、“绿色社区”11个、“绿色企业”7家,我市文萃江南小区被命名为“国家级绿色小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环保参与环保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更加明显,许多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
  环境监管和科研能力大幅提高。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6个,重点污染源在线检测设备27套。漯河市环境监测站完成了标准化建设并通过了省环保局验收;环境监察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建成了环境信息宣传教育中心,环境监测、监察、环境信息与宣教及环境科研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二、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一)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
  水污染治理依然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矛盾。“十五”期间,漯河市部分纳污河流水质长期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的要求,沙河入境断面马湾断面水质仍以Ⅴ类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必将给地表水环境带来新的压力。城市空气环境局部区域呈阶段性污染。“十五”期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良好,但是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日均值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市区空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尤其工业较为集中的区域,在冬季污染相对较为严重。
  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量呈上升趋势;城乡塑料包装物和农膜污染仍较为突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不够完善,处理率较低;农村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城市居民居住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城市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扬尘、油烟污染、工业和社会生活及交通噪声扰民等依然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环保执法监督压力较大。
  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亟待改善。随着漯河市经济迅速发展和城镇人口的不断增加,工业用地比例逐年上升,耕地面积逐年减少;水体容积下降,地下水位下降、水质恶化;同时由农村畜禽、水产养殖、农药、化肥、农膜和秸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仍然比较严重。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投入有待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在“十五”期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还相对薄弱。环境监测、执法、信息、宣教、科技手段相对滞后,环境标准体系不完善,缺乏进行综合环境评估的技术方法。应对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不足,环境应急指挥、调度、协调、信息、救援等机制尚不完善,部分基层环保部门缺乏快速监测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手段,缺少必要的环保执法装备。
  (二)“十一五”面临的机遇
  和谐社会建设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机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树立科学发展观,明确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其中,特别强调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些理论体系确立,为“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必将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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