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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附件
2007年度深圳市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
专项督查主要内容

  一、开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和健康教育课,课堂教学效果良好。

  二、所开课程必须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删教学内容。健康教育课能落实并强调艾滋病预防内容。

  三、学校有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具体措施,做到每年有规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表彰。学校须提交两个《条例》检查评估细则自评表(自评打分)。

  四、学校有相关制度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做到有内容、有组织、有时间、有教师、有场地、有检查。

  五、学校卫生室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人员、器材及药品。

  六、学校有学生心理辅导室,并按要求配置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正常开展,有材料、有记录、有汇总,有计划和总结。

  七、学校有充足的场地和安全、齐备的设施,确保学生的体育锻炼正常开展。

  八、学校有充足场地和齐全的设备,确保学生音乐、美术课程正常开展和学生课外艺术活动正常进行。

  九、学生体育课考核合格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和学生体能素质评价标准合格率分别达95%、95%、90%以上。

  十、课间操、眼保健操开展正常,学生两操动作基本准确。

  十一、学校定期组织体育运动会,群体工作开展形式多样、普及面广、效果好。

  十二、卫生制度健全,特别是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制度与机制完善,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师生每年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均达85%以上。有效降低近视发生率。龋齿填充率达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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