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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深教〔2007〕148号 2007年4月20日)


  根据市教育局2007年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安排,为推进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今年5月份在全市开展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成员

  (一)为加强统筹指导,成立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卢 沙

  副组长:肖胜珉 姚一勤

  (二)专项督查组人员由市、区督导室专职督学,市、区体卫艺处(科)专职人员,以及市兼职督学组成,名单如下:

  第一小组:许明霞、张 玲、张凤鸣、孟宪劼、周清、陈勇;

  第二小组:张克亮、黄志武、毛亚利、陶文建、杨岳军、汤晓峰;

  第三小组:袁光强、牟林芳、黄楚云、邱裕良、贾颖战、王军、戴高桃、高永胜;

  第四小组:张光宏、杨 瑾、张湛云、刘永利、郭建忠、张世勇;

  第五小组:陈晓霞、王美南、李洁、王家仁、王凤玲、赵瑞平、张思静;

  第六小组:张贵明、张瑞波、刘满江、周雅丽、魏伟。

  以上每小组中第一人为小组组长。

  一、督查内容

  全面检查学校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体育、艺术、健康教育课程是否开足开齐,专业教研人员是否按规定足额配置,学生课外文体活动时间是否得到保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基本工作(教学)条件是否达标和及时更新,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的责任制、预防机制、应急处理机制是否健全。

  督查的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

  二、督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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