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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配合做好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配合做好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教〔2007〕134号 2007年4月10日)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等1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的精神,2007年4月21日至年底,我市各有关部门将统一行动,集中开展对黑网吧、持证照经营网吧的全面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为配合做好网吧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黑网吧和接纳未成年人的持证照经营的网吧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是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行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加强宣传和动员,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继续落实《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网络文明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教〔2005〕389号)的精神,把网络文明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和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文明上网,远离社会网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4月底前,各中小学要结合学生思想行为实际,积极安排时间,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一次“文明上网,拒绝网吧”的专题教育活动。

  三、校园网、校内电脑室、电子阅览室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不得对外出租,不得交由他人承包。严禁将学校房产出租办网吧。课余时间,各中小学校园网要积极向学生开放,提供文明上网服务,并安排专人管理,保证网络安全。对上网成瘾和经常进入社会网吧的学生,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同时安排专职心理教师进行心理辅导,共同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四、切实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坚决杜绝借培训之名开设变相网吧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5月底前,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各自审批的教育机构,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凡开设变相网吧和非法接纳未成年人的教育机构,要严格依法查处。

  五、各中小学要积极了解和掌握校园周边黑网吧开设情况,并主动向文化、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反映。举报电话为:12318、12315、1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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