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矿山地质编录
矿山地质编录是指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对水平巷道、采场、台段、开采宕面等工程揭露的矿体和重要地质现象进行观察、素描和文字记录。编录工作要随工程推进及时进行。矿山地质编录参照《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执行。
5.1 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编录
露天开采矿山重点编录开采台段、宕面等工程揭露的矿体和重要地质现象。
5.2 地下开采矿山地质编录
地下开采矿山重点编录水平巷道、采场、掌子面、坑内钻等工程揭露的矿体和重要地质现象,标定采空区范围和保安矿柱的位置。沿脉巷道编录矿体(层)厚度、结构、产状及其变化,穿脉巷道编录岩性变化、矿体及其顶底板特征。
观察记录巷道内涌水方式、水量、热害及断层破碎带、冒顶、片帮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变化情况。
6. 矿山采样测试
矿山采样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和足够的代表性。测试参照《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6.1 采样
采样间距根据矿化均匀程度而定,一般为矿种地质勘查规范资料性附录中的控制勘查工程间距加密两倍。沿脉巷道采样间距:贵金属矿5-10米,有色金属矿10-20米,萤石矿20-25米。普通建筑石料、石灰岩等矿产可不采样。采样方法、规格等执行有关规范要求。
6.2 测试
样品测试由国家认证的实验室或矿山所属实验室承担。所有样品测试要进行内检和外检。内检可由实验室的室内检代替。外检样的数量不得小于2%至3%。样品副样要妥善保存,一般在中段开采完后才能处理。
7. 矿山地质资料综合整理
通过地质资料综合整理,修编矿体地质剖面图、平面图等矿山资源储量估算综合图件。
7.1 露天开采矿山地质资料综合整理
主要修编矿区地形地质图、矿体开采台段平面图、资源储量估算图(矿体垂直纵投影图或水平投影图)。
7.2 地下开采矿山地质资料综合整理
主要修编矿体地质剖面图、矿体中段平面图、资源储量估算图(矿体垂直纵投影图或水平投影图)。在图件上,要标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本年度动用范围和下年度拟动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