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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苏教人[2007]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教学名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4号),将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由每三年评选一次改为每年评选一次,今年将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我省同时开展第三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教高厅函〔2007〕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开展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按照教高厅函〔2007〕24号文件要求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奖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详见附件1)推荐。

  二、本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为100名,分配至各省的推荐名额为176个。分配到我省的推荐名额为12个,其中本科院校10名、高职高专2名。本届省级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为40名,其中高职高专12名。在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中,择优遴选12名作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上报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兼得省级教学名师奖。

  根据全省高校教师队伍状况,每所“211工程”高校可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2名,其它高校每校可推荐1名。

  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符合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条件的,可晋级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每所“211工程”高校限推荐2名,其它高校每校限推荐1名。

  三、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现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严格按照教育部报送材料的要求准备推荐材料,同时附报反映候选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成果材料。其他申报教师需按照附件3的要求准备推荐材料(若被推荐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人选,再按教育部的要求准备材料)。请各高校于5月15日前将教学名师奖推荐材料送我厅人事处(联系人:田一聚,联系电话:025-83335139)。

  开展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是激励高校教师从事一线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和激发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才能方面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到坚持条件,宁缺勿滥,确保评选质量。有条件的高校应根据教育部和我厅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请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点击“高校教学”中“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栏目下载)(略)

     3.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

     4.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5.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表(本科院校)

     6.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表(高职高专)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1: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

  为了表彰长期在高等学校教学第一线从事本专科教学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注重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配合教育部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中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本专科生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本科院校的申报教师应为在聘教授;高职高专的申报教师应为在聘教授或副教授。
  二、评选表彰名额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每次评选表彰40名(含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同一年度国家级教学名师奖与省级教学名师奖不可兼得),其中高职高专12名。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本科院校教师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近五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省内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
  2.因材施教,方法灵活;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动学生潜在的能力,给学生以深刻的创新熏陶;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效果好,有自己研制的多媒体课件;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3.主持过重大教改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获得过市厅级以上奖励。发表多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著。自编、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版本新的教材,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
  4.学术造诣高。主持或承担过多项高级别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多,获得过市厅级以上奖励。出版多部科研专著或发表多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的学术意义或社会经济效益大。
  (三)高职高专教师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长期承担专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近五年来,面向专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省内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
  2.在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累计在3年以上,并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在指导学生实习、专业实践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坚持因材施教,教学手段先进,应用得当;教学方法灵活,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开发学生潜在能力。
  4.积极进行教学条件建设特别是实训教学训练条件的建设,注重传统教学仪器设备的改造和二次开发,以及相应教学实训项目的设计和更新,并能有效应用于本专业领域教学中,有一定推广价值;能够及时编写高水平、具有高职特色的新版教材;积极开展教学标准、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训项目、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教学资源的建设及数字化。
  5.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并对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起到促进作用。主持或承担有来自相应行业企业的横向课题或获得有具有产业价值的技术专利。
  6.重视教学梯队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本专业教师,关注一线用人部门对高技能人才能力的需求,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育人水平,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教师的职业养成,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
  四、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二)学校推荐。学校人事、教务部门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推荐名额内择优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需在校内公示3-5天。市属高校推荐人选还须经市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教育厅成立“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委员会”,负责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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