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工业品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闽政办[2007]7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福建省促进工业品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进一步拓展我省工业品出口空间,促进工业经济与外贸出口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福建省促进工业品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生产、外贸出口、口岸查验管理各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应对国际市场变化,综合提高我省出口产品竞争力,扩大工业品出口,促进工业经济与外贸出口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建立福建省促进工业品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
(一)联席会议轮值召集单位: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信息产业厅、省口岸海防办、省质监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海关、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海关
(三)联席会议邀请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国税局
二、联席会议的工作任务
(一)研究分析我省工业产品出口形势、出口商品质量情况、与我省主要出口商品相关的国际技术标准动态和国外贸易壁垒趋势。对我省工业产品出口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办法,提出相应的措施及建议。
(二)分析我省工业产品出口结构和国际市场需求,适时按行业研究确定重点扶持培育的出口项目或企业,突出支持拥有自主品牌出口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研究制定出口贸易转型升级措施,提升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研究整合相关部门的现有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政策资源,提出扩大工业品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意见。
(四)汇集行业出口信息,引导行业协会,加强业内出口企业的价格自律,建立出口价格联盟机制,防止出口企业竞相压价,无序竞争。
(五)研究落实简化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和口岸通关手续,减少验放环节费用,提高通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