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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韶市联〔2006〕9号)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省驻韶各单位、企业:

  2001至2005年是我市第四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实施时期。五年来,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全市“四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普及较为广泛,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四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推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中共韶关市委宣传部等120个先进单位和宋柏均等183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勤奋工作,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在“五五”普法中,再创新佳绩。

  “五五”普法规划已经明确,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和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树立良好人生观念和法制观念,不断深入学习民主法制理论,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为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韶关市委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06年7月12日

  韶关市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集体(120个)

  浈江区(8个)

  中共浈江区委办公室

  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浈江区人事局

  浈江区妇女联合会

  浈江区公安分局

  浈江区乐园镇人民政府

  浈江区犁市镇人民政府

  浈江区车站街道办事处

  武江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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