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是教育督导和“普九”复查的重要内容。
7.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行决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通过开展专项督导,整顿培训秩序,规范培训行为,增强培训实效,把面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减少到最低限度,以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二、目标与原则
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总体目标是: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提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近期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和提高教师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的能力。
2.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原则是:分层分类,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按需施教。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和教师的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继续教育内容;坚持集中面授、自学与校本培训相结合;坚持面向农村、送教上门,坚持创新培训模式,推进教师远程研修。
三、类型和项目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每5年为一周期,从2006年开始,每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年均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72学时。
1.教师岗位培训。面向全体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的继续教育,为360总学时。按照学科教学计划,分层组织实施。其中,国家和省定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程培训为80学时。公共课程纳入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年均安排16学时,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共同确定适合教师特点的培训内容,并指导各县区各校开展。为减轻中小学教师工学矛盾和经济负担,教师参加集中面授原则上不出县。中小学教师的培训由各地教师进修学校或有关师范院校实施。培训费由部门、学校、个人共同支付,个人支付部分由培训单位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培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价费〔2003〕243号)规定收取。
2.骨干教师培训。经教育行政部门选拔认定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的培训,时间为1年,集中研修为240课时。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根据省级培训方案,由省级培训院校实施。市、县(区)级培训,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由市级教师培训基地组织实施。骨干教师培训不向教师收取培训费用。
3.提高学历、学位培训。中小学教师参加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由学校批准后,自愿参加,费用自理。市、县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培训方案,组织发动中小学教师参加培训。获取学位后,部门和学校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中小学教师参加提高学历培训可折算一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4.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培训。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省教育厅的安排,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不向教师收取培训费用。中小学教师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培训可折算一定的继续教育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