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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省2007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继续推进重点骨干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重组整合。支持鼓励重点骨干企业以存量换增量,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引进外部投资者。重点加强同国内500强及国际知名大公司之间的合资合作,实现股权多元化,进一步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推动大型企业集团加快内部组织结构调整,通过对业务和资产的调整重组,完善大企业母子公司体制,减少管理层级,发挥企业整体优势,实现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鼓励隶属于不同级次的重点骨干企业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等方式进行重组合作。

  (三)强力推进困难企业的改制解困。坚持把国企改革与企业解困相结合。对有望扭亏的企业,要加快企业内部机制转换和管理创新,采取措施尽快实现扭亏。对不属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困难企业,可以向各类投资主体转让,或引入其他经济成份实施重组,最大限度地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对扭亏无望又难以实施改制的困难企业,要在妥善安置职工的基础上依法实施破产。纳入国家4年关闭破产规划的困难企业要抓紧做好破产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促其平稳地退出市场。要重点做好安彩集团、洛轴集团、洛玻集团、莲花集团等困难企业的改制脱困工作,力争2007年有新的突破。

  (四)加快省直单位所属企业的改制步伐。省直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所属企业的改革改制。除司法、文化等少数特殊行业企业需要保留国有独资外,其他企业要通过股份制改造、整体出让、关闭、破产、撤销、合并、取消法人资格等措施放开搞活。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劳动保障和资金支持等各项政策,解决所属企业改制工作中遇到的职工安置、土地处置、改革成本筹集等实际问题。对改制后仍保留部分国有股份的企业,要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明确出资人,完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力争2007年年底全面完成省直单位所属企业改革。

  (五)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积极做好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上市方面的各项工作,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对已实施股改的上市公司特别是经过股改退出国有控股地位的上市公司,要研究在新的股权结构下国有股权管理机制,探索国有股权重组、流动、融资和价值最大化的新举措。要切实做好上市资源的培育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资本资源整合,按照公司上市要求实施改制,争取早日上市。鼓励已上市的国有控股股份公司通过增资扩股、资产重组调整等方式,把母公司主营业务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实现企业整体上市。重点支持鹤煤集团、焦煤集团、永煤集团、漯阜铁路等企业通过资产资本重组改造,尽快实现股份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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