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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开展第二届未成年人道德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评选办法:学校初评后择优报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作品直接报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按分配的数额择优报市教育局;举办单位组织专家,分小学、初中组,按内容、版面设计各占50分的标准,分别评出手抄报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并颁发证书(组织奖颁牌)。同时在承办学校举行获奖手抄报展览,其中一、二等奖手抄报制成影印件,与获奖广告语一起编印成册。

  作品推荐:福田、罗湖、南山区各推荐优秀手抄报50份,宝安、龙岗区各80份,盐田区20份,市局直属学校各15份。

  (五)“聚焦可爱的校园”摄影作品征集

  活动目的: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文精神教育,培养和发展学生特长,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全面和谐发展。

  活动对象:全市中小学生摄影爱好者

  活动方式:精心选取校园一景或一个活动场面,通过摄像镜头,从不同角度反映校园优美环境和生动活泼的文化活动,展示师生精神风貌。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富有特色;作品可个人创作,也可以活动小组等形式集体创作;照片规格不限。

  作品报送:以学校为单位,自行将学生优秀摄影作品统一报送广州市小北路155号广东教育杂志社,参加全省中小学生“我爱书香校园”摄影大赛。作品报送时间为2007年8月底前。邮编:510045,联系人:邓志华,联系电话:020-83566011。照片背面须注明作品题目、学校、年级、作者和指导教师。

  (六)中小学团体心理辅导优质课大赛

  活动目的:强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心理辅导课质量,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参赛对象:全市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

  比赛方式及安排:

  5月-6月,分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盐田区和市直属学校七个赛区,按小学、初中、高中三组进行初赛。

  7月10日前,在初赛的基础上,前5个赛区各推荐6名优胜选手(小学、初中、高中各2名)、后2个赛区各推荐3名优胜选手(小学、初中、高中各1名),连名单及课例教案(电子文本)一并报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王鉴同志处。9月-10月,市教育局组织全市中小学团体心理辅导优质课决赛。

  决赛评选及奖励:组织专家以现场观摩的方式,从36节优胜课中评出一等奖6名(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2名);二等奖12名(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4名);三等奖18名(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6名),并颁发证书和奖杯。获一、二等奖的课例录制为DVD,免费发放给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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