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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韶关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对我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领导,市决定成立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金雄  副市长

  副组长:李书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功荣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德泉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员单位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市广播电视台、市民营局、粤北工业开发区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芳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同志担任。

  四、实施步骤

  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本次行动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培训、实施签订、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1-3月)

  全市统一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在主要的工业园区、建设单位张贴标语栏,各新闻媒体刊登劳动合同制度知识问答、宣传典型事例、开展热线接听等。

  (二)组织培训阶段(2007年4-5月)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联合举办劳动合同制度培训班,尤其是对部分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不参加社保的用工单位的企业法人代表、劳动管理人员及工会负责人,实施强化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宣讲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法律法规知识等,布置开展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实施工作。

  (三)实施合同签订阶段(2007年6-7月)

  督促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用工较分散的建筑行业、饮食服务业,可以选择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双方签字后生效,签订后的集体合同必须公示。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8-9月)

  各有关部门要组成工作组深入各用人单位,对开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一是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的情况;二是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情况、企业员工结构情况、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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