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交通局关于《韶关市2007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二)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为运输部门和企业提供准确的气象服务。并建立通报机制,及时向市春运办报送气象信息。

  (十三)各运输单位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彻底检查投入营运的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客货兼顾”原则,保障节假日期间人民生活必需品及重点物资运输;并按明码标价的要求,向社会公布春运期间的客运价格及物价部门价格投诉电话(号码:12358)。

  (十四)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和配合运输部门清理站前广场和进出口通道,重点整治车站、码头前的流动摊点,坚决取缔在车站、码头的占地经营,确保旅客进出通道、候车、候船的良好环境。

  (十五)新闻宣传单位要发挥宣传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以正面宣传为主,抓住重点,扩大宣传,推介典型,弘扬正气,披露和批评不正之风,及时反映客流动态,提供春运疏导信息,并配合运输部门做好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的宣传工作。

  五、文明服务

  运输单位要深入开展以“方便旅客,提供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司乘人员依法经营、严守操作规程,礼貌待客,文明行车,做到规范化服务。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保持良好的运行秩序;增设售票网点,延长预售时间,开展客票联售、异地代售、往返联票等多种售票业务;对比较集中的农民工、学生、旅游团体等客流,应设专项售票服务(如学生票、旅游、民工团体票),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车、专列输送。

  铁路部门要及时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早公布春运信息和运输动态,做好车、站、场的服务及配套工作。

  六、春运工作要求

  春运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对春运工作向来十分重视,对2007年春运提出了“和谐春运”的总体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始终把春运工作作为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的大事来抓。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认真做好本系统及所属企业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协同市春运办公室做好全市的春运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