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制订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发生群体聚众闹事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和迅速恢复交通。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强化对交通沿线、码头、车站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对重点地区和部位要集中力量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制假、贩假、倒卖车票等非法活动;依法从严处罚违章超车、超速、超载等行为,对超过核载人数20%的客运车辆,坚决执行卸客转运,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超载严重的货运车辆给予卸货或扣车等处罚;对辖区事故多发、交通、治安状况复杂等重点路段,应重点巡逻或定点管控;强化国道、省道和城市主要道路的交通管理工作,配合公路管理部门做好交通设施检查维护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公路管理部门和业主单位要加强对国道、省道和主要公路干线的维护,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隔离设施,对施工路段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春运期间双向通车;要加强对超限运输的管理,凡属严重超限的,一律要进行卸载或分载。
(六)省高速公路京珠北分公司、市交通开发管理处要提前制订京珠北高速公路大桥至梅花段道路冰冻封路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大量车辆长时间堵塞,京珠北分公司、市交通开发管理处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为滞留车辆的乘员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服务。
(七)公安、教育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上路行驶校车的安全管理,制止使用校车参加社会运输违章经营行为,有效预防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八)旅游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对旅游景区内的道路状况、运输车船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景区道路和车船技术状况良好。
(九)在客流高峰期火车站、汽车站出现大量旅客聚集的情况下,军分区和武警支队要应市春运办的请求,迅速派遣部队和警力维持站场治安秩序。军分区和武警支队还要充分协助公安、交通部门的运输车辆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假冒军警车辆参加春节运输违法行为。
(十)石油供应部门要制订春运期间燃油供应计划,及时向市春运办反馈燃油供应信息。在油料供应紧张情况下,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统筹兼顾,力保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和重点物资运输燃油供应。
(十一)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非典型肺炎以及国务院确定并公布的其它传染病等重大疫情的防控工作,要在交通、运输部门的配合下,做好春运期间在客流集中的运输场所发生疫情的相关应急预案,防止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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