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等6个支撑体系,事故总量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3%(逐年下降5%)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14%(逐年下降3%)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0%。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配套管理规章。
1、修订和制定安全生产有关配套管理规章。依据《
安全生产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本市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以安全生产法规为主线、相关配套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配套支撑的地方性法规规范体系。
2、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及时汇总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水电、烟花爆竹、旅游、特种设备、消防、雷电防护、机械制造、船舶修造、冶金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为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依据。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到2010年,全市建立起较完善的企业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从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安全投入、安全管理规范、安全培训等方面入手,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度为核心的安全监管试点工作,逐步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监管办法,突破性的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指导企业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2、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质量标准,对生产经营流程中涉及的各部门、各环节及各岗位,建立明确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通过建立执行全面、动态的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并推进和鼓励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保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保障机制,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实现执法手段科学化、执法监察信息化、执法工作规范化。
(四)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
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形成合力,通过日常监管,进一步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防止反复,提高整治效果。在治理整顿的基础上,引导企业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