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市容局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政办〔2006〕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市容局制定的《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四月九日
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芜湖市市容局 二00六年四月)
为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改变户外广告设施杂、乱、差的现状,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的户外广告设施开展一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依法清理整治户外广告活动,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提高户外广告的档次和质量,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优化美化人居环境,实现城市容貌整洁、优美,提升城市品位。
二、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保障领导
为加强对清理整治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委分管负责同志任政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指挥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市容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市指挥部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指挥、协调和各项决策(名单见附件1)。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市容局。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市容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设立4个工作组:(1)法纪监督组。组长由市监察局副局长担任,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纪律检查;(2)组织计划组。组长由市容局副局长担任,负责清理整治计划的编排和强拆工作的监督、协调;(3)宣传秘书组。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编排信息简报和起草各类文件、领导讲话及综合材料;(4)安全稳定组。组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安全保障、信访接待和法律援助(名单见附件2)。
三、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对象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