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投融资机制。
1、实行交通建设投资多元化。积极引入省内和国际上有实力和经验的上市公司和企业参与我市高速公路建设、经营和管理;积极探索高速公路建设和铁路建设集体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方式投资交通建设,并按投资比例分配收益。积极探索“航电结合、共同投资、航水共管”的模式,并将每年收取的水上交通规费总额的10%专项安排用于码头及渡口建设资金。
2、通过对全市公路收费站进行整合捆绑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贷款,积极采取“银团”贷款(或间接银团贷款)等多种贷款形式,通过向收费公路(桥梁、隧道)的车辆收取过路过桥费,用于还贷。
3、利用资本市场,采取转让公路收费权、发行企业债券和在境内外发行股票等形式,拓宽融资渠道。国资、交通部门要探索通过公路资产重组,组建公路股份制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利用资本市场筹措公路建设资金。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发改、财政、交通、公路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交通建设给予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缓解我市交通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各级财政对交通建设的投入,通过集中征收武广铁路、韶赣铁路、韶赣高速等项目的税收,将地方收入部分全部安排用于地方配套资金或贷款贴息,弥补交通建设资金的不足。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大财政对交通建设尤其是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投入力度。
八、落实政策,加大对交通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加快交通业发展的政策精神,并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扶持力度,是推动交通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兑现相关政策。继续实行农村公路建设每一公里补助1万元的政策,确保全市镇通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底化改造任务的全面完成。合理界定和计算公共交通的政策性亏损,积极兑现公共交通的经济补贴、补偿政策,确保市区公共交通的正常运转,支持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通过交通规费的减免和补助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村客运班线的经营和候车设施的建设。
(二)加强交通规费征收和使用管理。交通、公路部门要在加强交通规费征收的同时,与交警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交通规费的稽查力度,做到应征不漏。进一步加强交通规费支出管理,确保公路养路费足额用于公路养护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