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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六、深化改革,努力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水平

  适应现代化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需要,深化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消除阻碍交通运输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是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水平,促进大交通发展的根本保证。

  (一)深化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适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要求,进一步理顺现行交通管理体制,重新界定各级交通行政部门与公路、运管、港口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行业隶属关系,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精简高效、执行顺畅、监督有效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大交通行业管理格局,以适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需要。

  (二)积极推进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部署,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从2006年起,三年内逐步剥离各级公路管理机构中的养护工程单位(养护道班),组成公路养护公司,并评定资质,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公路养护权;逐步取消养护包干费,全面实行养护工程费制度,使所有公路养护工程都逐步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养护作业单位,以提高养护效率,降低养护成本。

  (三)深化交通运输管理配套改革。一是按照《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方案》要求,积极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组建市、县(市、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二是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监督管理,重点研究制定收费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建立预存养护资金制度等长效机制,规范收费公路经营者行为,保证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三是加强道路运输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超限运输,全面纠正违章违规经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四)深化国有交通运输企业改革。引导交通运输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网络化经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交通业加快发展。

  七、拓宽渠道,大力筹措交通建设所需资金

  “十一五”期间,我市交通建设投资需求预测约270亿元;所需资金主要通过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包括国家、省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贷款和引入投资者等渠道来解决;地方配套任务非常重,仅“十一五”期间,我市要筹措的交通建设配套资金达30多亿元。地方配套资金为今后交通建设的前置条件,各地、各部门要开拓思路、抢抓机遇、用足用活政策,大力筹措资金,确保交通建设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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