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韶市联[2007]5号)
为全面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业发展的意见》(粤发[2006]20号)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韶关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大交通发展格局,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全社会的交通枢纽意识
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五”以来,我市交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公路、铁路、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综合运输能力不断提高,正由初步运输化阶段向完善运输化阶段快速转变。但是,目前的交通发展格局与人民群众的现实要求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建设大交通,促进大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区域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区域中心、山水名城、和谐韶关”的必由之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交通工作,抢抓机遇,用好用活用足全省加快大交通发展的各项政策;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强化大交通意识;精心组织,大力动员全党全民全社会力量参与大交通建设;开拓创新,运用现代理念解决大交通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狠抓落实,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完成大交通建设目标任务,努力建设我市交通枢纽格局。
二、明确目标,构建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
“十一五”期间乃至未来10年,是我市交通建设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大交通建设面临着许多难得的发展机遇,必须把握机遇,加快推进大交通项目建设。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形成大交通发展格局,推进交通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发展思路:围绕我市建设“交通枢纽”的总体要求,树立“大交通、大发展”的理念,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合理布局,加快发展以公路、铁路、水运为重点的各种运输方式;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发挥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科学论证和信息引导,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