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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福建省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福建省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粮食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为民办实事的工作部署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7〕60号)要求,结合粮食行业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度福建省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2007年度福建省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7〕60号)要求,结合粮食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7年粮食系统“餐桌污染”治理目标是:抓好粮食加工、批发、经营、销售企业的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粮食复制品污染的控制。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小麦粉增白剂等各种添加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大米、食用植物油黄曲霉毒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2%和1%以内,食用植物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

  二、工作措施

  根据粮食部门的实际情况,今年“餐桌污染”治理的重点品种是: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粮食复制品、原粮、储备粮油、政策性用粮;治理的重点部位是:国有粮油加工企业(含骨干粮食加工企业)、粮油批发企业(含粮油批发市场)、粮油销售企业、粮库、军粮供应点。具体工作要求:

  (一)由各设区的市粮食局负责,加强对粮食系统内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粮食复制品加工企业(包括省级定点骨干粮食加工企业)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工作,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保证能力;配合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粮食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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