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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并发改设字[2006]262号)


市市政局:
  你局并市政建字[2006]21号文及附件收悉。根据我委并发改投字[2005]470号“关于对太原市城南污水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精神,你局委托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该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规模为10万立方米/d,概算总投资19385.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162.07万元,其它费用5185.89万元,预备费917.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5万元,该项目初步设计经我委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该项目初步设计。根据市规划局并规选[2005]第0068号选址意见书意见,该项目位于火炬街以南,太茅公路以东,总占地面积为14.33公顷。
  二、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0万立方米,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0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泵房、格栅间、综合办公楼、机房、初沉池、反应池等。
  三、该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A/O工艺;化学除磷采用协同沉淀;消毒处理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出厂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
  四、该项目供电电源为城市供电电网供给;采暖热源为锅炉供热;生活及消防用水由院内深井供给,生产用水考虑回用水。
  五、该项目建设生产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对污水、污泥、废气等严格治理,以免产生二次污染。
  六、该项目一期概算总投资按15639.54万元控制。其中:污水处理厂工程费用12004.42万元,其它费用2775.62万元,预备费73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5万元。该项目采用BOT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行,上述资金除场外工程、土地费用、取水井、勘察费、环评费、三通一平等2762.54万元由市财力解决外,其余均由投资方解决。
  七、在二期建设中,中水回用出厂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接文后,请据此进行项目建设及其他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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