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测2007年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区是:坡度较陡、风化残坡积土层厚度较大、人类活动较多的山区,特别是宁海县、余姚市的第三系玄武岩分布地区,各县(市)、区燕山晚期侵入岩分布地区;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山区公路,尤其是县、乡级公路沿线;大中型水库沿岸的不稳定边坡;山区风景名胜区内的险峰地带;露天开采矿山的宕面,矿山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等。
地质灾害发生较为集中的乡(镇)、街道有宁海县跃龙街道、桥头胡街道、桑洲镇、强蛟镇、深甽镇、黄坛镇,余姚市鹿亭乡、四明山镇、梁弄镇、陆埠镇,奉化市大堰镇、溪口镇,象山县西周镇和北仑区大碶街道等。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预测2007年降水量比2006年略有增加,台风暴雨次数可能增加,因此降水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今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为4至9月的汛期,其中4至7月为春雨、梅雨期,在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水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水3日以上),极易引发以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8月至9月为台风、暴雨期,台风带来的强降水和局部地区强降水,最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工程建设的安全,各级政府要从创建“平安宁波”、“和谐宁波”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办法,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开展突发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试点;建设、规划部门要全面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群众的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气象部门要加强雨情监测,对强降雨作出准确及时的预报,并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水利部门要配合做好水库周边和河道两侧的地质灾害防治,严防地质灾害危及水库和河道安全,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交通部门要按照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51号)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排查,对公路建设形成的地质灾害,要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治理;旅游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24号),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任务,督促旅游区(点)管理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