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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向省经贸委门户网站报送信息的通知

  三、建立信息报送工作相关制度。建立信息员、信息审核和评价表彰三项制度。

  (一)信息员制度。各市、各部门要将网站信息上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处室、责任岗位、责任人员。

  (二)信息审核制度。报送省经贸委门户网站信息,各市经贸委(经委)、商贸(贸易)局、中小企业局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审核,委内由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审签,对重要、敏感信息上报前还要经上一级领导审核同意。

  (三)评价表彰制度。从今年开始,将定期通报各市、各部门向省经贸委门户网站上报信息情况(每月通报一次,时间从2007年4月1日起执行),并对工作进行评价,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的内容之一。具体为:

  1、打分标准。一是报送单条信息每篇1分,报送调研信息每篇3分。二是报送信息被采用的每篇加3分。三是报送信息经转报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每篇加3分,经省政府门户网站转报中央门户网站采用的每篇加4分。四是同一篇信息按上述情况得分实行累加。

  2、表彰奖励。每年根据报送信息情况,评出省经贸委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在系统内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连续两个月未报送信息的除通报批评外,取消评优资格。

  四、对信息报送工作的几点具体要求。一是报送信息务必及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要第一时间报送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做到信息不失效。二是报送信息务必准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反映困难的信息要实在准确,做到信息不失实。三是报送信息务必精炼,确保信息的可读性。报送的信息要着重反映经贸部门的良好形象,不要泛泛而谈,文字要精雕细琢,力求精炼,增强信息的指导性。四是报送信息统一使用电子文稿。所有网站信息都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同时注明报送单位和报送人。电子邮件接收地址:jmwwztg@jsetc.gov.cn (见省经贸委门户网站-www.jsetc.gov.cn主页右上角投稿专用邮箱)。

  请各市、各处室(单位)将分管领导和信息工作人员名单于3月31日前报综合处,联系人:张剑东,电话:83312772,传真:83302760。

  附件:《全省经贸系统网站信息工作联系人名单》(略)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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