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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成长型中小企业的通知

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成长型中小企业的通知
(苏中小服〔2007〕22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我省中小企业的发展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省局拟组织实施“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十一五”期间在全省重点培育和扶持1000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现将推荐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2006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2、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实交税金连续两年增长且每年增幅在20%以上,净资产收益率高于10%,资产负债率低于60%;

  3、有项目储备和资金投入计划,发展后劲足;

  4、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含法定代表人个人违法违规行为);

  5、优先推荐装备制造业、高技术和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生产服务业中的中小企业,以及研发投入增长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的中小企业。

  二、推荐办法

  各市根据以上条件推荐备选企业,省局组织专家对推荐企业进行评价、筛选,根据综合排序确定千家成长型中小企业,其中前100名认定为高增长型中小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每年调整一次,各市在每年一季度提出取消和推荐的建议名单。

  三、工作措施

  1、向金融机构推荐成长型中小企业,开展专题融资对接活动。采取有效方式,提高对接成功率,争取信贷支持。对需提供担保的项目,帮助联系落实担保机构。对有贷款意向的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融资咨询、辅导和培训服务。

  2、把成长型中小企业作为服务的重点对象,建立信息库,及时掌握成长型中小企业的管理、人才、技术、资金、市场等服务需求情况,做好相应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引导企业做专、做优、做强。省局将在汇总分析基础上对共性问题面向服务机构进行招标,为企业提供优秀解决方案,并选择部分案例给予跟踪服务。

  3、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项目优先纳入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并在信息服务、管理咨询、教育培训、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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