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三年进万家"微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苏中小服﹝2007﹞21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帮助更多有潜力、有条件的微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现就开展“三年进万家”微小企业培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育对象
凡2006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300 -500万元,2007年产品销售收入预计能达到或超过500万元,产品有市场、技术含量高,列入本地区2007年微小企业培育信息库的企业。
二、培育目标
根据“三年进万家”微小企业培育工作目标,2007年全省计划培育4000家微小企业上规模。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2006年度新增规模企业情况和中小企业工作实际,各市2007年度培育计划目标分解如下:
全 省 4000家
南京市 450家
无锡市 450家
徐州市 200家
常州市 340家
苏州市 500家
南通市 400家
连云港市 200家
淮安市 220家
盐城市 220家
镇江市 300家
扬州市 260家
泰州市 260家
宿迁市 200家
三、培育措施
1、建立微小企业培育信息库。为切实完成全省“三年进万家”目标,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发展动态,各地要建立微小企业培育信息库,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出口创汇型以及文化产业、创意设计、软件开发、现代物流等知识主导型产业的微小企业进规模,鼓励和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2、着力提升小企业竞争力。对列入培育对象的微小企业,围绕创新创业、财税法规、防范风险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诊断策划、管理咨询、产品升级等辅导活动,为微小企业成长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对列入培育对象的微小企业,优先参加融资洽谈、市场开拓、信息化建设、合作交流等活动,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这些企业要优先提供担保,着力缓解微小企业的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