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受理点硬件、软件、人员。
市公安局和盐田区政府协同配合,在4月底前确保盐田区5个派出所、18个出租屋综管站全部设置受理点,硬件设施、软件系统、人员配备等全部到位。
6.小额消费纳入工作。
市特种证件制作中心抓紧与银联研究、确定在居住证中纳入小额消费的方案,并做好相关硬件、软件准备,此项工作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
7.制证准备。
市特种证件制作中心在4月底前确定居住证样式,核定工本费,试点办证材料准备到位。
8.后勤保障。
盐田区政府在4月底前应根据试点工作进程,做好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有关准备工作。
9.舆论宣传。
市法制办负责在4月底前牵头组织、联系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通过印制书面材料、报纸宣传、召开记者会、电视发布等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对试点工作进行大力宣传报道,盐田区政府要全力配合市法制办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二)试点开展阶段(5月1日至9月15日)。
1.首发式。
为了确保盐田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居住证工作的重视、关注和支持,并以此为契机,为全市推行居住证工作奠定基础,应切实组织好居住证首发仪式,首发式做到时间简短、隆重、有宣传推广意义,此项工作在5月初进行。
2.受理、办证工作全面展开。
各受理点全面开始工作,调动警力、人力全力以赴开展办证工作。开始阶段办证量大,办证人员集中,可采取集中、突击办证方式,等办证高峰期过后,逐步进入常规化办证。
3.三大系统试运行、调试。
居住证信息系统、用工信息系统以及出租屋管理系统开始试运行,通过系统间信息的互通互用,及时发现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调整解决。
4.用工信息的检查。
市劳动保障局加强对用工登记的检查、督促,保证用工信息量,以充分实现并检验居住证的“休眠”、““激活”功能。
5.地址登记。
公安和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配合,做好流动人口地址登记和核实工作。
6.听证工作。
试点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在合适的时间由市法制办牵头组织对《试行办法》的听证,广泛听取各界意见,继续修改完善。
7.边试点,边宣传。
试点期间,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居住证进行宣传,并逐步加大宣传的力度和深度,使全市群众通过试点对居住证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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