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盐田区居住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7年4月10日 深府办〔2007〕63号)
《盐田区居住证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田区居住证试点工作方案
在全市实施居住证制度是我市今年一项重要任务,并定于2007年5月份在盐田区组织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调动全市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的信息资源,以利民为基础,以需求为前提,以应用为核心,加大力度整合现有人口信息系统,形成人口信息动态维护机制,提升我市人口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我市的社会管理服务,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以及国际化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试点,促进全市居住证信息系统、用工信息系统以及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建立我市居住证信息系统总体框架。
(二)通过在盐田区颁布实施《深圳市盐田区居住证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后,将收集多方意见,对《深圳市居住证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在全市颁布实施。
(三)试运行居住证信息系统、用工信息系统以及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并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系统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为下一步在全市推行居住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边试点边宣传,逐步扩大宣传规模和深度,力争让全市居民都对居住证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为在全市推行做好铺垫。
三、组织机构
(一)市成立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高国辉、法制办主任王璞、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申少保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二)市公安局成立推行居住证领导小组,组长由李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施志刚、申少保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由肖广同志任主任,副主任由古惠萍、杨永平、吴小婷、杨海琨、林桂荣、严金波、王俊汉担任。
(三)盐田区成立由区领导任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推居工作领导小组,全力配合市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盐田区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
(四)各区公安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以及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提前介入,全程跟进,抽调专业骨干参加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