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民政部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对内提高素质、对外树立形象,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意识,把学习先进人物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使干部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条件明显改善,依法行政水平逐年提高,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民政队伍。
第二章 “十一五”期间西藏民政事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和有利条件
一、影响西藏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灾害频繁,救助能力差
西藏全区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地质、水文和气候条件复杂,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决定了西藏是一个多灾易灾区,多灾易灾县多达50多个,多灾易灾乡镇多达340多个。西藏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平均值的60%。此外,自治区内部三大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地区差距十分严重,农牧民贫困面大,“三农”问题突出,抗灾自救能力低下。
受地理环境、频繁灾害、经济发展水平滞后等因素的影响,西藏的道路交通十分艰难;加之人口居住分散,路途遥远,使得救灾物资难以到达灾区;西藏各级市场发育程度低,尤其是多灾、易灾区多数为边远地区,市场物资缺乏,调运也十分困难。
灾害加剧贫困,贫困制约救灾。由于相应的救灾抗灾基础设施滞后,国家下拨的救灾物资无法安全存放,一旦发生重大灾情,救助措施难以实施。
(二)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滞后,社会福利服务水平低
全区现有6地1市、73县(市、区)、683乡(镇)270多万人。其中老年人约20万人,孤儿3631人,孤老2340人,五保老人16258人。目前仅有社会福利院13所、儿童福利院6所(含拉萨SOS国际儿童村)、敬老院109所,床位1624张;有老年活动场所28处,有可开展工作的救助管理站1个。城镇低保金平均每人每月210元,农村五保供养金人均每年1300元。长期以来,由于西藏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太少,造成福利院、敬老院、社会精神病院、光荣院、优抚医院等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欠帐较多,数量不足,条件简陋,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西藏社会福利水平偏下,即使与西部省区相比,也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三)村(居)委会基础设施差
全区现有6000多个村(居)委会,其中,村(居)委会办公活动场所条件较好的有2121个,需维修改造的有1084个,因年久失修需新建的有1001个。没有办公活动场所的村委会多达1882个,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只能在露天或村干部家召开,村(居)委会普遍缺乏基本的便民利民服务设施,严重影响村(居)委会作用的发挥。
(四)管理手段滞后、信息化水平低
西藏条件艰苦,工作方式、办公条件和服务设施滞后,装备陈旧、经费不足等方面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截止目前,全区救灾工作、低保工作、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医疗救助、区划、地名管理等信息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手段方式仍然落后。民政数据的处理、信息传送和反馈受掣于滞后的管理手段,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五)自身财力不足,资金保障十分困难
西藏经济欠发达,各级财力有限,用于民政事业专项经费及其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少,有效供给严重不足,设施短缺落后,民政事业的社会需求激增与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事业要发展,资金无保障的供需矛盾尤为突出。
二、实现“十一五”西藏民政发展目标的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