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步建立了以社会福利服务为重点,社区福利服务机构为骨干,基层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社会福利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十五”期间,民政部安排1.3亿元用于西藏“星光计划”项目、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截止2005年底,新建的7个“星光老年之家”和28个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已交付使用,并在为老服务和社区建设中发挥出良好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福利服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全区现有儿童福利机构6家(含拉萨SOS国际儿童村),收养儿童476名;社会福利院13家,收养老人866名;民办和民办公助的福利机构5家,收养的儿童为295名;福利机构总床位数2633张。福利彩票实现了与全国电脑联合发行。五年累计发行福利彩票9000多万元,为国家筹集福利金3100多万元。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初见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了《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
西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村务公开为重点,建立健全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十五”期间,全区已有71个县(市、区)672个乡镇的5640个村委会开展了村民自治工作,占村委会总数的93.82%。完成了两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通过选举,把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年富力强、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能够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人选进领导班子,为农牧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工作。自治区和各地(市)建立了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社区建设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精神,2001年在拉萨市城关区的当巴和雪两个社区居委会进行了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向全区推广。起草了《全区社区建设发展纲要》,加强了社区建设示范和创建工作,2004年拉萨市城关区荣获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进一步加强了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建设和组织管理,社区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双拥工作上新台阶,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2001年至今,全区共命名双拥模范县34个,被国家命名全国双拥模范(城)县8个,新型的军政军民关系不断巩固,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了提高;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积极探索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区平均每年统筹和发放优待金120多万元,五年累计发放抚恤金4600多万元;积极推行了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安置方法,共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4000多名。
四、以行政区划管理为重点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工作步入正轨
“十五”期间,全面勘定了藏青、藏滇、藏川、藏新四条省际行政区域界线(全长4866.15公里)和区内县际行政区域界线(总长26838公里),完成了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成果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与云南、四川、青海三省签订了《边界管理协定》,区内各县之间也签订了《边界管理责任书》。合理调整了乡镇行政区划设置,开展了国道设标工作,出版了《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划简册》和《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划图》;加大了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和公益性、行业性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促进民间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积极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新途径;加强了婚姻、收养登记和殡葬管理工作;加大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审计与监督力度,使各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五、民政队伍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