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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苏州、上海新农村建设考察报告》的通知

  (二)明确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三地都出台了推进新农村建设文件,明确工作目标。上海市先后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决议》和《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强调突出抓好“1966”(1个中心城,9个新城,60个左右新市镇,600个左右中心村)城乡体系规划落实,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农村倾斜,社会事业发展重心向农村倾斜;实施富民强村工程,和谐村镇工程。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行动计划》,明确既保持鱼米之乡优美的田园风光,又呈现先进和谐的现代文明,将苏州农村逐步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区域分明、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经济持续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农村社会文明、镇村管理民主的苏州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无锡市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的决定》,并细分为中期目标、阶段目标和年度目标,在每年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与区县(市)和市级各部门签订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责任状。
  (三)完善新农村建设政策体系。近年来,三地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新农村建设政策意见。第一类是激励政策。主要有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扶持发展农村富民合作社、农业保险等政策。第二类是扶持政策。主要有推进“三个集中”、实施农村通达工程、加强农村改水改厕等等,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各项建设,显著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三地在宅基地置换方面的政策也有特色,均采用先规划好农民集中居住区,然后将土地征为国有,地方部分征地税费立即返还,统一按规划建好农民住宅(主要有联体别墅与公寓两类),按拆一还一的要求以成本价(500元-800元/m2不等)售给农民,农民原住宅及宅基地全部交给政府,由政府统一清理后拍卖。如此置换农民宅基地可节约土地50%左右,政府将多余宅基地拍卖后,基本能维持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成本。农民搬入新住宅后,土地证、房产证可以同居民一样办理。第三类是惠民政策。主要有免征农业税、促进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万户农民扶贫帮困工程等等,农民从中得到了较多的实惠,享受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全面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体系。三地以“三个集中”为主线,积极编制内容全面、相互配套、可操作性强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体系。无锡市编制完成了城乡融合、相互衔接、全覆盖的农村镇村布局规划(总规),形成了“新城-新市镇-新型农村社区”的三级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交通、生态、城镇组团、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分规),加快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空间网络结构。五个涉农区(县) 市分别委托知名大学编制完成了农村新型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规),基本明确了新型农村社区集群和新型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和位置。2006年,该市完成了12个新市镇的城市设计工作及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182个新型农村社区集群的建设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苏州市坚持规划先行,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把城市各项专业规划向农村延伸。统筹兼顾生产、生活、生态功能,调整优化工业与农业、城镇与农村的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城市发展区、农业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区。该市已完成镇村布局规划,正在抓紧编制农村“三个集中”控制性详规,配套制定农业生产力布局规划、水系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相关规划。去年,该市777个行政村完成了村庄建设规划编制,176个农民集中居住点开工建设。上海市在市农委专门设置了村镇规划处,负责新农村建设规划。立足于全市6340平方公里土地面积,制定了到2010年推进“三个集中”的规划,要求通过城郊互动,全面优化市域人口、城镇、产业等十个方面的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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