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车辆自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1吨计算;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计算,超过0.5吨的按1吨计算。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1吨计算。
五、船舶的税额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条例和实施细则,船舶的税额幅度为:
┌──────┬──────┬──────┬──────┬──────┬──────┐
│ 船舶 │200吨及其以 │ 每吨 │ 按净吨位 │ 3 │拖船和非机动│
│ │ 下 │ │ │ │驳船分别按机│
│ ├──────┤ │ ├──────┤动船舶税额的│
│ │201-2000吨 │ │ │ 4 │50%计算。 │
│ ├──────┤ │ ├──────┤ │
│ │2001-10000 │ │ │ 5 │ │
│ │ 吨 │ │ │ │ │
│ ├──────┤ │ ├──────┤ │
│ │10001吨及其 │ │ │ 6 │ │
│ │ 以上 │ │ │ │ │
└──────┴──────┴──────┴──────┴──────┴──────┘
注: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计算。
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还车船税?
为了减轻纳税人的损失,条例规定,如果已缴纳了车船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或灭失,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又找回的,纳税人应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七、车船税有哪些减免税政策?
1.为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减轻低收入者的负担,对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免征车船税。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管理,因此这些车辆也属于车船税的免税范围。